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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是20世纪90年代在全国人事系统推开的一项新型人事管理方式,人事代理制度的推行,为单位“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用人机制创造了前提条件,为人才的自主发展及合理流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人事代理将不断探索人才发展规律,根据人力资源管理特点,以创新服务的理念,积极开辟新的服务内容,为企事业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及时、完全、优质的服务。
人事代理主要内容:
人事代理作为融行政管理、法律、服务于一体的方式,其代理的对象分为两类:一是单位,即各类企业和事业单位;二是个人。代理的主要内容是:
(1)根据委托单位具体要求,代为招聘、引进所需人才,并负责办理引进交流手续,包括引进外省、市人才;
(2)为委托对象管理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党团组织关系,出具与档案有关的各类证明材料;
(3)负责代理人员的身份确认、工龄计算及档案工资的调整;
(4)按照有关规定,承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和评审;
(5)为委托单位办理接收大中专毕业生手续;
(6)代委托单位和个人办理社会统筹保险、住房公积金;
(7)办理因私出国政审及相关手续;
(8)为委托单位在本市无落户地点的人员办理落户手续;
(9)推荐委托单位辞聘、解聘人员再就业;
(10)提供国家及地方人事政策、法规咨询,开展人才测评、人才规划等服务;
(11)协助办理人才流动争议调解和仲裁;
(12)办理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合同鉴证;
(13)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人事代理事宜。
济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有关人事代理的信息,将通过该网及时向各代理单位及个人代理人员发布,包括人事代理相关政策法规、职称评审、考试时间及会议通知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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