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期

 

济宁市人事局                      二○○五年九月一日

 

市人才代理人员党支部坚持“一三七”

确保流动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人员党支部按照有关要求,严格程序、创新方式,围绕“保持先进性、奉献在岗位”的主题实践活动,根据所属党员的实际情况,重点建好一个载体,制定三项制度,采取七种形式,确保了流动党员的先进性教育活动扎实有效。

一个载体贴近实际。针对流动党员工作地点分散,工作时间不一致,召集难,搞集中活动难的实际,该党支部充分利用互联网络高速快捷同步的优势,在济宁人事信息网上建立了先进性教育专栏,开设了领导讲话、学习园地、活动动态、他山之石、远程党课、联系我们等六个栏目,设立了电子信箱,供流动党员与党支部相互交流,这种学习非常适合流动党员工作与生活实际,受到他们的一致好评。

三项制度确保效果。一是严格考勤制度。要求支部组织的每一次集体活动,都要指定专人负责签到,因故确实无法参加的党员,须经支部书记同意并备案后,归来后要销假。二是补课制度。学习期间出差去外地的党员,要带好学习材料,切实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三是督查制度。支部书记在学习阶段结束时,要检查并将党员的学习情况形成小结,填写《济宁人才流动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反馈表》。

七种方式促进学习。一是组织送学。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将学习材料发送到每个流动党员手中。二是支部促学。支部结合自身特点,分别采取集中学习、分组学习、利用网络视频学习等方式进行学习。三是定期督学。支部成员到学习组督促流动党员开展先进性教育学习。四是相互帮学。通过党员之间相互帮助、支部委员重点帮扶、学习组之间互相结对等方式,帮助流动党员和学习组解决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五是积极助学。专门在市人才服务中心辟出一间流动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室,供党支部(学习组)开展学习活动使用。六是个人述学。流动党员在支部组织的集中学习活动中或以书面形式,主动汇报个人学习情况和心得体会,党员同志之间相互探讨交流,共同提高。七是及时验学。以支部、学习组为单位,推荐代表参加流动党员先进性主题演讲会和知识竞赛,检验学习效果。(德良)

 

市人事局安排200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近日,市人事局下发文件,对200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考核范围、考核的申报条件、考核内容及考核方法等作了详细规定。这次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范围,是现在机关事业技术岗位工作,2005年12月31日前已转正定级,符合确定技术等级或晋升技术等级条件的工人。并对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人,适当放宽考核的年限条件。具体考试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和技术业务水平,其中,政治思想表现和生产工作成绩两项考核的结果由工人所在的单位根据本人平时表现和年度考核情况确定;技术业务水平考试(包括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技术业务理论考试)和职业道德考试,原则上由市考核机构统一承担。报名工作自2005年8月29日起,于2005年9月9日结束。(张冉)

 

我市事业单位招考报名火爆

 

8月20日至21日,市属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工作在济宁市新体育馆举行,共有746人通过初步的资格审查。其中,报考人数最多的岗位是市航运局航政管理岗位(3个),共有154人报名。此次招考是2004年7月启动济宁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后,首次大规模面向全省招考。此次考试打破了报考人员身份和户籍限制,除用人单位设定的报考条件外,主考机关对报考人员不作限制。而且由用人单位自主提出招考的岗位类型和数目。(仁政)

 

德国SES专家来中区企业进行技术指导

 

近期,德国SES组织橡胶制造专家卡尔·海因茨·米勒来中区企业进行了为期2天的技术指导。卡尔博士先后到广通输送带有限公司和同利橡胶有限公司进行了参观指导,并举办技术讲座4次、解决技术难题6项。来访期间,两家企业还同德国专家团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并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引进国外专家智力活动的开展,提高了企业员工技术水平,加快了企业技术改造,对进一步发展壮大企业规模、提高企业效益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中区人事局)

 

兖州市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积极推进等级化管理

 

在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方面,兖州市公安局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在总结岗位目标责任制经验的基础上,借鉴现代企业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探索实行等级化管理,取得了有益的进展,逐步形成了一种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等级化管理机制的实行,不仅优化了民警队伍结构,增强了民警素质,激发了队伍活力,而且较好地提高了公安行政工作效能,极大地促进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双丰收。(王世华)

 

鱼台县建立健全民办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近日,鱼台县制定出台了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管理工作的意见,对民办学校的人事管理制度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是教师招聘制度。民办学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面向社会自主招聘教职工,专任教师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二是人才流动制度。允许教师在国办和民办学校之间择校任教,转入民办学校的教师,档案等关系转入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由民办学校去国办学校的,人事档案关系按有关规定办理。三是人事代理制度。民办学校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应委托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人事关系。民办学校办理人事代理人员资格认定、职称评定,与国办中小学同等对待并统一管理。四是继续教育制度。鼓励民办学校专任教师有计划地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五是内部管理回避制度。民办学校内部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推行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管理制度。六是考核制度。人事、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民办学校领导和管理机制、学校管理、教育教学质量等各方面进行不定期、定期考核和年检,对办学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人员予以表彰奖励。意见的出台有力地维护了民办学校和教师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鱼台县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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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新闻重新编辑于: 2005-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