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一批济宁市有突出贡献的 中青年专家进行年度考察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掌握第一批济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工作业绩、德才表现,更有效地加强对他们的管理服务,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有快又好发展,根据《济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济政办发[2004]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第一批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进行年度考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人事局组织成立济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考察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人事局受市人事局委托建立考察小组,负责组织本县市区属单位和中央、省直驻本县市区单位人选的考察工作;市直各主管部门建立考察小组,负责本部门单位人选的考察工作。 二、考察对象 第一批济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共55名,考察名单附后)。 三、考察内容 考察的内容为2006年度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情况,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具体内容为: 德:主要包括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具体考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等方面的情况。 能:主要包括基本能力和专业能力。基本能力主要考察从事现职的基本条件、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改革创新能力。专业能力主要考察从事现职的专业知识和实际专业技能等。 勤:主要考察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事业心。 绩:主要包括工作成果和业绩。重点考察本年度承担国家、省、市重点攻关项目(课题)的情况;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情况;推广先进技术的情况;新科研成果的获奖情况以及正在从事的科研项目(课题)的进展情况等。 四、考察等次与标准 考察等次分为合格、不合格。 政治素质优良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确定为合格等次: 1、在自然科学研究方面,开展具有自主创新的研究与攻关,达到市内领先或先进水平的; 2、在应用技术方面,有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在市内外处于先进水平,获得省科技成果进步奖的主要完成者; 3、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对某一学科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在市内外产生重大影响或应用研究具有实用性、前瞻性,能解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难题的; 4、在其他领域为我市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定为不合格等次: 在政治、经济等方面犯有严重错误;因工作失误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弄虚作假、谎报成果骗取荣誉的。 五、考察程序 (一)自我考核。由考察对象依据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工作总结,交给具体负责的考察小组。 (二)组织考察。县市区和专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在广泛听取单位领导、群众、同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得出考察意见。在具体考察中,可结合实际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意测评。 (三)确定考察结果。各县市区、市直各主管部门考察小组对考察意见进行审核后,报市考察领导小组审定,确定考察结果。 (四)反馈考察结果。市考察领导小组负责将考察结果反馈给被考察对象。如被考察对象对考察结论有异议,应在收到考察结果之日起一周内向市考察领导小组提出。 六、考察结果与使用 考察结果记入济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档案和本人档案,作为今后晋升、奖励、培训、享受有关待遇的重要依据。 凡考察等次达到合格者,继续享受管理期内有关待遇,并且在选拔省级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等更高层次人才时优先推荐。 对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其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及有关待遇。 七、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考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抓紧抓好,确保工作成效。 (一)要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政治、业务和工作情况。要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增加考察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特别要倾听专家的反映。 (二)要结合实际,迅速开展考察工作,保证工作进度。要于2007年1月26日前将本地、本部门考察报告(一式三份,附WORD文档),报送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三)对考察中发现的典型事迹要认真总结、大力宣传,并给予适当的奖励。对放松要求、不求进取、缺少实绩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切实加强教育,把他们的工作水平和创造能力调试到最佳状态。
附:1、第一批济宁市有突出贡献的专家考察名单 2、济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考核登记表
二○○七年一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