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法院系统2008年
统一招考法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济宁市法院系统工作实际,经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济宁市人事局同意,济宁市法院系统2008年面向社会统一招考部分法官和司法行政人员。
一、招考人员范围和条件
招考范围包括法官、司法行政人员,具体数量、职位及要求详见附表。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公务员应有的条件以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法官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在23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2年3月4日至1985年3月4日期间出生),其中选调生年龄在23周岁至32周岁之间(1975年3月4日至1985年3月4日期间出生)。
3、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
(二)司法行政人员条件
1、具有法律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2年3月4日至1990年3月4日期间出生)。
二、报名方法
1、报考济宁中院法官职位的人员执行济宁市市直机关的报名、资格审查规定。现场认定地点:济宁人才大厦(火炬路23号)。
2、报考梁山县法院人员的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梁山县委组织部、人事局会同梁山县法院组织实施。报名时间、查询时间和现场认定时间均执行《2008年济宁市市、县、乡机关招考公务员简章》的规定,现场认定地点:梁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梁山县政府办公楼四楼)。
3、报考法官职位的人员,在资格认定时除携带报考公务员应有的材料外,还应携带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尚未颁发证书的,应当提供司法局证明文件。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与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笔试同步进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时间为3月23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申论。
2、面试:市县两级法院招录人员的面试工作由省法院会同济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4月22日—24日。
为保证招录人员质量,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报名登记表,在面试前由济宁中院报省法院,对其年龄、身份、学历、履历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查。
四、考核录取
法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考核录用及有关问题,执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8]9号)和关于转发中组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组通字[2004]49号)的规定。
济宁中院和梁山县法院的法院工作人员录用表,由济宁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汇总并经省高院审核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在报名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直接与报考单位联系。详情见济宁人事信息网。未尽事宜见《关于2008年度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字[2008]7号)和《2008年济宁市市、县、乡机关招考公务员简章》。
  
附件:2008年济宁市法院系统招考计划及招考职位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本新闻发表于:2008-2-28 16:4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