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千名优秀人才引进计划”考试考核成绩查询和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山东省济宁市“千名优秀人才引进计划”考试考核方案》规定,报考济宁市教育、卫生等专业性强的各系统的考生,由各系统主管部门和招考单位组织进行考试考核(笔试、面试、试讲、试工等),成绩查询和公示等由相应部门或单位负责;报考济宁市直其他单位和各县市区的考生,由济宁市委组织部、济宁市人事局统一组织进行考试考核。目前,集中考试考核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硕士研究生成绩查询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查询
集中考试考核采取笔试、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按百分制计分,并按笔试、面谈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得分。
根据笔试、面谈综合情况,为充分体现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此次引进人才的考试考核,单项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设定合格分数线,具体为:笔试65分、面谈80分、综合成绩75分。笔试、面谈和综合成绩均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列为拟录取人选。
已参加集中考试考核的硕士研究生,可登录济宁人事信息网(http://www.jnrsj-sd.gov.cn)或中国孔子人才网(http://www.kzrcw.com)成绩查询专栏,输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查询考试考核成绩。
本科生的考试成绩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分配派遣
在合格分数线以上,通盘考虑考生所学专业、填报志愿和单位需求,将考生分配到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分配到县(市、区)的考生,由各县(市、区)安置到具体单位。进入拟录用范围并接受调剂的考生基本都能得到妥善安置。
三、信息确认与资格复审
接收部门或单位将与拟录用考生取得联系,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考生对有关信息进行确认。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接收单位要求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有关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由学校统一印制并加盖公章,不能用自荐材料代替。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外交部驻外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不能同时提供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两个材料的,不能报名。
5月20日前,信息确认与资格复审全部结束,过时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做好有关准备工作。一是要始终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联系。如有号码变更,及时告知济宁市人才引进办公室和拟录用单位。二是要合理安排学习及有关活动,按照拟录用单位安排做好体检、签订协议等准备。
2、严守组织人事纪律。考生对所提供全部材料的客观真实性负责。对在任何环节提供虚假材料、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的,取消录取资格。
3、有关优惠政策。对博士研究生和到经济欠发达县工作的硕士研究生,除享受高层次人才原有优惠政策和此次引进人才《简章》规定的有关待遇外,拟由市级财政另行给予一定补贴。具体办法,正在调研制定中。
联系电话:0537-2967006,2967955,2967583(FAX)
点此查询成绩
中共山东省济宁市委组织部
山 东 省 济 宁 市 人 事 局
2008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