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山东省高层次专家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
鲁人办发[2007]219号
各市人事局,省直各部门,各大企业、高等院校,中央驻鲁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与全省高层次专家的联系,进一步做好管理与服务工作,拟建立我省高层次专家信息管理系统,目前管理系统已编制完成。现将信息采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现在鲁工作的驻鲁两院院士、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含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山东省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泰山学者和其他部级同类专家等。
二、填报方法
参考《山东省高层次专家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1)。
三、具体要求
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即修改登录密码,并指派专人负责收集、填报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有效。涉密专家的信息只填写《山东省高层次专家信息管理系统信息采集表》(附件2),由填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直接报送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备案。专家信息发生变动的,请及时修改。
四、填报时间
2007年12月24日——2008年1月30日。
联系人:省人事信息中心 王树斌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段永建
联系电话:0531-86062682 86062283
附件:
1.山东省高层次专家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2.山东省高层次专家信息管理系统信息采集表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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