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工作规范
㈠标准条件(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03]90号)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创造性的研究成果,是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5位、二等奖励前4位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2位、二等奖首位人员。
2、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是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5位、二等奖前4位或省(部)级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2位、二等奖首位人员;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4位、二等奖前3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最高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首位、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两项首位人员。
3、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以首位作者出版或发表过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著作或学术论文,并是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首位人员。
4、学术造诣较深,被同行公认为该学科的带头人,以首位作者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或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过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被《SCI》、《EI》等收录,引用率较高)。
5、在完成省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和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引进消化高新技术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卓著,并是国家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前4位、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或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首位人员。
7、医疗技术精湛,多次成功地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成绩突出,享有盛誉。
8、在农业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服务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有效地推动了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
9、在信息、金融、财会、外经外贸、法律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出突出成绩和特殊贡献。
10、在新闻出版、文学艺术等领域,成绩卓著,是重点学科或艺术门类的带头人。
11、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卓著,培养出打破世界纪录和多年保持全国纪录运动员的著名教练员。
12、在其它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在同行中享有很高声誉。
推荐时以近五年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为主要依据。
㈡管理期和待遇
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实行动态管理,管理期五年。在管理期内,由省财政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津贴
㈢申报程序
与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申报程序一致。
㈣呈报材料
材料类别、数量及具体要求,每年申报时根据省里的具体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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